各部门,各单位:
根据年度工作计划,决定开展科研项目结题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结题
1.结项范围
19年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、20年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、21年院级项目
2.结项要求
(1)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报书(项目任务书)的预期成果,或按照《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中的有关结题的规定,提交成果材料。
(2)《结题报告》中涉及财务审核的,需结项申请者本人自行办理。
(3)申请结题材料(纸质):项目结题报告(正反面打印)、立项文件、项目申报书/任务书、各类成果复印件(论文、专利证书等,必须有项目编号),现无需装订,待结题通过后装订存档。
(4)纸质材料1份装订成册报送科研处,电子材料发送至:kyc@mastc.edu.cn。
二、延期申请
因特殊情况,未能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立项课题,由项目负责人填写《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》提出书面申请,一般最多延期一年,经科研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延期。对未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,又未提出延期结题的立项项目,依据省、校级相关规定处理。
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3月20日,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。联系人:沈丽芸,联系电话:2765506。
科研处
2022年3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