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工作计划安排,现决定对我院在建的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课题进行结题验收,相关事项如下:
一、验收范围
2019—2023年,已立项且尚未结题的省职成教学会课题。已延期项目必须结题,未能结题的延期项目作撤项处理。
二、材料清单
结题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与电子材料,具体如下:
1.纸质材料。提供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、项目申报书、项目任务书(如有的话需提供)、成果支撑材料,按顺序装订胶装成册(封面统一使用白卡纸)。结题材料一式四份,汇总表一式一份,另需提交《教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本》。
2.电子材料。电子材料按纸质材料顺序汇总为一个word文件,页脚添加页码,不超过15兆。文件以“项目编号+项目名称+负责人姓名”格式命名。
纸质材料于6月16日前由系部集中报送至科研处,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,邮箱地址:kyc@mastc.edu.cn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按课题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。
2.成果的发布时间应为立项时间之后。
3.不同类型成果,需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,具体如下:
(1)论文。论文成果须是公开发表,且项目负责人须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;论文作者单位须与项目承担单位一致,论文须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立项号。如预期成果为多篇论文,其他论文也可以是课题组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,论文内容与本课题研究相关,且标注“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(项目编号)”或者“安徽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教育教学研究规划项目资助(项目编号)”字样。已录用但未正式见刊的论文,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。论文复印件须提供期刊的封面、目录、正文和封底。其中杂志目录中请用笔划出自己的论文,论文中请用笔划出标注“项目编号”等字眼
(2)软件系统。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软件系统或安装光盘,还须同时提供软件测试报告或软件使用证明。
(3)研究报告。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正式的研究报告,并附上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校级及以上部门或单位开具的采纳证明。
(4)著作/教材等出版物。著作/教材的支撑材料需提供封面页、版权页、作者页、目录页和封底页,在作者信息处文本标注作者与本项目的关系(如项目负责人,项目组成员),其中出版物第一完成人需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。
(5)专利。项目预期成果要求专利授权的,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作为第一发明人的授权证书;项目预期成果要求软件著作权的,须提供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证明文件。
4.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题:
(1)提交的成果形式、数量未达到立项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;
(2)提交的成果内容明显与项目研究无相关性;
(3)论文未正式发表(含录用通知、清样稿、网上打印稿);
(4)论文、著作的刊号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上查询不到。
5.结题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,一经查实后,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已延期但未能结题的项目作撤项处理,项目主持人3年内取消申报科研项目资格。
科研处
2025年6月5日